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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琼96执异25号之一
  • 发布时间: 2024-04-01

海 南 省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琼96执25之一

潘成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利集团)、潘成立合作投资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2)琼96执恢95]中,案外人郑彩兰对执行其名下位于海口市南航路金龙洲别墅B2幢房产及租金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已立案受理审查。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琼96执25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

 

 

 

 

书记员:钟康  电话:0898-65330497

议申请人:郑彩兰 代理人:殷国丰李坤豪 192818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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