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资讯 > 通知公告
(2024)琼96民终670-686号
  • 发布时间: 2024-03-28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琼96民终670-686

海南幸福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燕琴、翟勇被上诉人周俊鹏、王丽娟、张禄琦、吴家辉、穆沁媛、刘予华、刘学辉、吴磊、崔梦、范天翊、李黎、李霞、高尔恬、崔增敏、储蔚媛、耿科、陈丽华、王斌、朱泰宇、原审第三人海南幸福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十七你公司现住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琼96民终670-686民事判决书,十七案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十七案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杨燕琴、翟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十八


友情链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琼ICP备05002153号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