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琼96民终6682号
三亚金亚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上诉人海南陵水碧桂园润达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孟文生、原审被告三亚金亚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黄伟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地址不详、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6民终6682号民事判决书。
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记:承办法官: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未锋(白驹大道8号)电话:6565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