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审判监督 所在位置:首页 > 第十二区域 > 审执动态 > 审判监督
海南一中院法官耐心说法析理释明责任 环资庭4000多万建设工程一审案件和解撤诉
  • 发布时间: 2018-07-31

近日,海南一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的一件涉及4000多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谅解。被告同意按双方的结算数额支付工程款,原告申请撤诉,双方原已出现裂痕的合作关系得以修复,握手言和,并对承办法官从专业角度耐心细致的说法说理和引导,表达了感谢之情和赞许之意。

据悉,原告吴伟诉被告海南名家房地产公司及第三人浙江真峰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实际施工人吴伟多次向海南名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追讨工程款无果而引发。吴伟因与海南名家房地产公司就位于陵水县清水湾的宜居酒店综合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的工程款支付,达不成一致意见等原因,追讨工程款不成而向海南一中院起诉,请求海南名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共同支付所欠的工程款4209.8194万元及自2013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利息。

海南一中院受理案件后,环资庭主审法官通过查阅案卷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熟悉案情,了解双方发生纠纷的症结及对工程结算款的数额确认有差距的情况,针对双方目前的合作状况及该安装工程已竣工的实际情况,将工程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双方的法律关系、合同的效力及诉讼风险,一一向双方作了释明,并从双方原来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分析,希望双方能本着诚信共赢的原则,理性地处理好本案。在他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同意以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原告吴伟因此向海南一中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同日,承办合议庭经审查,作出准许吴伟撤诉的裁定书。至此,原告吴伟与被告海南名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平息。一件标的高达4000多万元的复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审结。(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林敏/文  百度/图 马润娇/编校

友情链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琼ICP备05002153号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