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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中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运行使用
  • 发布时间: 2019-12-17

海南一中院完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并投入实际使用,标志着减刑假释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成就。12月16日上午,海南一中院王萍院长成功利用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与三江监狱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件减刑假释案件。经质证询问,认为罪犯刘某某确有履行能力而没有履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不能认定该犯确有悔改表现,合议庭当庭作出不予减刑的裁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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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项目建设是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要求,实现纵向与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横向与省政法委、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的信息交换和共享,达到减刑假释案件程序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公平公正的目的。目前平台具备四大功能,一是监狱网上报送案卷材料;二是法院全程网上审理案件;三是检察院全程动态跟踪和实时网上监督;四是提供多种智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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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使用即避免办案法官去监狱开庭或提审所需办理的繁琐手续,也节约路途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极大程度地提高庭审质效,节约司法资源。采用远程视频系统改变传统的狱内开庭模式,可以做到随时报请,随时开庭,更快确定是否符合减刑假释要求,有力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审批工作规范和高效运行,充分保障服刑罪犯的权利,激励罪犯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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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南一中院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建成“信息采集+电子卷宗”为支撑的智慧审判系统。下一步,海南一中院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智慧法院。




(马润娇/文、编辑 杨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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