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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规避执行月14】拒不报告财产?拘留! ——澄迈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行动
  • 发布时间: 2020-06-16

近日,澄迈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行动,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当日执结三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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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三宗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三番五次催促履行判决后,依然不按报告财产令申报财产,同时以各种理由规避法院执行,不履行判决。于是,法官先后传唤该三宗案件中的当事人邱某坤、谢某、石某海到法院说明情况。


被执行人邱某坤拒不按报告财产令申报财产,且以凑不到钱等理由未全部履行判决,规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当即依法对被执行人邱天坤进行拘留。在被押往警车的过程中,受迫于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邱天坤连忙打电话凑钱,并申请执行法官给予其半小时凑钱结清款项。最终,被执行人邱天坤当场履行了拖欠申请执行人澄迈长江村镇银行的贷款共计21416元。自此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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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被执行人谢某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且不按报告财产令申报财产,规避法院执行。在判决生效后仍拖欠申请执行人琼中黎族苗族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息约19000元,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准备押解前往拘留所期间,被执行人谢华受迫于拘留的压力,多方求援,其父在老家代为偿还贷款5000元后,申请人来电表示谅解,并申请法院暂缓拘留。最终,在当日晚上18时许,被执行人谢某与申请人签署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自此该案终结执行。


最后一宗案属于追索赡养费案件,申请人系被执行人石某海的母亲,被执行人石某海拖欠申请执行人赡养费3500元,因为母子矛盾尖锐,导致执行不畅。执行法官前期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希望能够促成和解,但因母子矛盾太深,加之经济困难,和解效果不太理想。于是执行法官决定书面传唤申请执行人再次组织和解,并表明了和解不成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直至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决心。经过近1个小时的努力,执行人石某海筹措并当场履行了1000元,承诺剩余款项在半个月内一次性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同意和解并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自此本案因达成执行和解且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终结执行。


通过上述案件,彰显了我院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力度及执行的威慑力。同时,我院在坚持开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执行威慑力的同时,努力做到加大执行力度和善意文明执行统一,准确把握执行分寸和尺度,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尽量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和个人的不利影响,维持司法公正,让人民满意。




来源:澄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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