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审判流程公开 所在位置:首页 > 首页 > 第八区域 > 审判流程公开
阳光司法促公正 司法公开解矛盾
  • 发布时间: 2018-07-23

一中院积极响应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的要求,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在运用传统媒体的同时,不断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便捷条件,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传播人民法院最为权威的审判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近日,一中院就利用司法公开交流平台消除了与一当事人之间的误会,并与当事人之间取得了良好的互动,引导当事人自觉维护国家司法权威。据悉,2017年7月15日,海南省琼海市兴寮村小组的村民陈某在最高院大法官留言区留言说其所在村提起的一起行政起诉书交到一中院一个星期未被受理。一中院收到此留言后,迅速查找案件当事人所说案件,经查明该案件并非如陈某所说7月5日到一中院进行立案,事实上7月13日陈某的律师才将材料送到一中院立案庭,立案庭当场接受了材料,由于部分材料欠缺需由当事人补充完材料才能立案,故一中院没有出具立案受理书。这个过程中陈某的律师没有及时将情况告知陈某,致使陈某误以为一中院7月5日就已经收到其起诉书而未立案。7月15日,在收到留言不久,查明原委的一中院工作人员便联系陈某,向其释明事情发展的起因经过。了解情况后的陈某一再向释明的法官表示投诉系她本人与律师没有充分沟通造成,并在大法官留言区留言致歉。

次日陈某等当事人将欠缺的材料送到一中院立案大厅,立案大厅工作人员经过审核没有遗漏与欠缺后马上受理了案件,同时工作人员还对陈某等耐心的解释立案程序以及一些相关法律问题。陈某在致歉书中感慨到:“由于我与律师没有及时沟通,造成了我对法院的误会,但是一中院工作人员没有因为我的误会而对我有意见,反而认真耐心的为我做法律释明,指导我快速完成立案。经过这件事情,我看见了国家司法公正、负责亲民的进步。使我对合法维权之路更有信心,相信国家的司法道路将会更美好……”

正是司法公开的推行让陈某这样的当事人能够与法院进行良好沟通消除误会,打消因为误会对法院的不信任及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使当事人自觉维护国家司法的公正权威。



(马润娇/文、编校  百度/图)



友情链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琼ICP备05002153号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