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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扣车倒逼被执行人现身,法律威慑案件快速执结
  • 发布时间: 2021-12-13

12月9日,一中院执行局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倒逼被执行人现身,在法律强大的威慑下案件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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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某典当公司与王某签订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5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借款期限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王某自2019年10月23日起未再偿还海口某典当公司款项,海口某典当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后,向海南省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海口某典当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1月8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均拒接电话,不配合法院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一辆观致牌轿车,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该车辆。因被执行人王某下落不明,车辆未实际扣押,案件暂陷入僵局。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12月9日下午15时许,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海口某典当公司委托代理人林某的电话,称在澄迈红光农场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行终。接到财产线索后,时间就是效率,执行法官向领导报告后,立即赶往澄迈县红光农场。在澄迈红光农场大门口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执行法官通过澄迈县公安局福山分局联系上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并通知家属法院准备扣车,向家属释明法院扣车的强制力及王某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家属知晓执行案情后立即告知王某,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王某终于现身,这时已经是下午18时许。在执行法官的充分释明及分析利害关系后,王某在家属着急的眼光中,经协商,王某与海口某典当公司当场达成履行协议并自动缴纳案款40608.42元到法院执行账户,案件在1个月内快速执结。这时夜幕已降临,在年终岁末的执行攻坚中,执行法官始终执行路上。

为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一中院执行局坚持大案不放松,小案不小办的执行思路,针对执行标的小的案件强化案情分析、尽用司法强制,狠抓调解促和、快办快结,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执行、执行为民理念。即维护司法权威,又保护小额债权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撰稿:杨智

图片:陈家千

编辑: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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